计划到2010年全省封山育林1300万亩
鼓励社会各界、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
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为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林业专家介绍,与人工造林相比较,通过封山育林恢复的植被生态功能和效益更好。目前,我省还有大面积的灌草、草坡和疏林地以及低产、低质、低效林,正处于群落演替的关键时期,急需通过封山育林实现群落的顺向演替。据了解,2000年以来我省已封山育林738万亩,计划到2010年全省封山育林面积达到1300万亩。 即将出台的《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对封山育林的界定、应当坚持的原则及规划和组织实施等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范。明确规定“封山育林”为对山区和坝上地区人工造林困难或者具有乔、灌、草天然下种、萌芽、萌蘖能力的荒山荒地、疏林地等,通过封禁和人工辅助措施,使其成为森林、灌木林或者灌草植被地的管理方式。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封山育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