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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肥价格新政策出台 构成行业性利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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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日期:2006-7-20】【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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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新政策出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一、继续实行促进化肥生产流通的各项优惠措施。对化肥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优惠运价。2005年对尿素产品增值税继续实行先征后返50%的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下达)。二、继续加强对化肥出厂价格的管理,适当疏导价格矛盾。对合成氨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大型氮肥企业,现决定从2004年12月1日起将1998年确定的中准价水平由现行每吨1400元提高到1500元,上浮幅度为10%(上限1650元)不变,不浮不限。三、加强化肥进出口调控。为控制化肥出口,增加国内供给,决定从2004年12月1日起,对今年3、4月份以前已签订并税务机关备案但未标明化肥出口价格的长期出口合同也一律停止增值税出口退税。2005年继续实行对尿素、磷酸二铵等主要化肥产品暂停出口退税的政策。四、建立健全化肥淡储备制度。建立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市场运作的淡季商业储备制度。五、加强化肥市场监督,维护正常流通秩序。六、加强对农资价格政策的宣传。 构成行业性利好 结合以上通知内容看,我们认为业界普遍预期的调整尿素出厂价格的文件终于出台。由于原料价格已趋于稳定,尿素出厂价格上限的调整大幅增加了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化肥中准价的上调将构成行业性利好,对限价措施较为严格的四川省内尿素企业业绩的提升贡献尤为明显。 对于化肥板块个股而言,尤其是前期市场走势良好的华鲁恒升、湖北宜化、泸天化、川化股份、四川美丰、云天化、柳化股份等,随着这项政策的实施,可以预计其行业发展前景继续被投资者看好,这些个股在此利好作用下,其股价市场定位将会再上台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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