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交易平台 上网服务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益农论坛 人物专访 农业资讯
旅游资讯 专题报道 政策法规 农业新闻 近期热点 新 农 村 食品安全 分析预测
法制时空 消费常识 实用技术 招商引资 热门店铺 信息分类 科技前沿 网站导航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
相关信息

粮食局就《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答问

三部门要求优先安排运输大包型棉花

中国明年将严查非食用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土地供应绝不是有求必应

发展改革委:完善涉农收费公示防农民负担反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7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7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745号

财政部央行有意放松短期资金

国家质检总局推出新规确保内地供港食品安全

北京市大学生村官明年扩招 工资待遇优于公务员

我国采取措施遏制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下滑趋势

铁道部出台《法规》加强铁路重点物资运输管理

【浏览次数:】【日期:2006-7-20】【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记者从天津有关方面获悉,铁路第一个《铁路重点物资运输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近日出台。这标志着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已经纳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办法》共分总则、统筹协调、计划安排、运输组织、统计分析、责任考核、附则,共7章32条。

  铁道部为加强铁路重点物资运输管理,建立“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简称重点运输),维护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正常秩序,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办法》。 

    《办法》对重点物资进行了界定:重点物资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为平衡社会供求关系,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国防建设,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正常生产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而需要铁路运输的煤炭、石油、粮食、化肥以及进出口物资、国家指令性应急物资和军用物资等。

  《办法》要求各级运输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和特点,建立重点运输名录和台账,加强分析,掌握重点物资流通规律,提高对重点运输的预测能力。铁路各级运输部门要与地方人民政府及经济运行管理部门、重点行业部门和重点企业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铁路局要与当地人民政府及经济运行管理部门、重点行业部门和重点企业健全重点运输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举行运输协调会,对点式联运重点物资,铁路运输部门要与公路、水运、港口等部门搞好协调,紧密衔接,共同完成重点运输任务。

  根据重点运输原则,铁道部明确了重点运输计划范围:包括国家指令性应急运输计划、军运计划、发局别重点品类别装车计划、发局别重点客户别装车计划及跨局“五定”班列、大客户直达列车和其他大宗货物直达列车开行计划。

  《办法》要求,铁路对重点物资实行运力优先政策,坚持运输集中统一指挥,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重点运输实行“五优先”原则,即优先计划、优先配车、优先装车、优先挂运、优先卸车。禁止一般物资运输冲击重点运输。各级运输部门严格执行重点运输计划及调度命令,加强联系,通力合作,全力确保完成重点运输任务。

  《办法》明确各铁路局局长为重点运输第一领导责任人,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要责任人。

  《办法》强调,重点运输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岗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因思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而影响重点运输任务完成的,要严肃批评;造成较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部门、具体人员的责任;对有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在重点运输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通过各种形式给予表彰。 

访客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邮箱:

内容:

如何买 | 如何卖 | 交易纠纷 | 常见问题 | 广告报价 | 代理合作 | 人才急聘 | 欢迎投稿 | 关于益农网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6 1Nong.Com 版权所有:北京益农新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10-62621093-601 传真:010-62621093-605
经营性ICP证书06029128号 京ICP备06029128号
通用网址:益农网 [直接在浏览器输入益农网即可进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