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交易平台 上网服务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益农论坛 人物专访 农业资讯
旅游资讯 专题报道 政策法规 农业新闻 近期热点 新 农 村 食品安全 分析预测
法制时空 消费常识 实用技术 招商引资 热门店铺 信息分类 科技前沿 网站导航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
相关信息

粮食局就《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答问

三部门要求优先安排运输大包型棉花

中国明年将严查非食用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土地供应绝不是有求必应

发展改革委:完善涉农收费公示防农民负担反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7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7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745号

财政部央行有意放松短期资金

国家质检总局推出新规确保内地供港食品安全

北京市大学生村官明年扩招 工资待遇优于公务员

我国采取措施遏制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下滑趋势

《关于新开口岸进出境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由口岸卫生检疫机构负责的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日期:2006-7-20】【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发布单位:卫生检疫总所   
              
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口岸办(委): 
  根据卫生部、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1987)卫防字48号文精神,进出口岸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任务,由口岸卫生检疫机构承担。最近,卫生检疫总所根据文件精神提出了如何贯彻落实的意见,我们认为这些意见是可行的,现转发给你们。请按此精神并结合当地情况,处理好新、老口岸的食检工作关系。 
        

关于新开口岸进出境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由 

口岸卫生检疫机构负责的意见 

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卫生部、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87)卫防字第48号文《关于改革口岸卫生检疫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的要求,“进出国境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任务,划归口岸卫生检疫机构负责,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原有食品的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仍由地方管理,负责地方食品的日常卫生监督、检验工作”。经请示我部领导,1、新开口岸的进出国境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由口岸卫生检疫机构负责,因此,当考虑新开口岸卫生检疫机构基建、人员编制、经费时,应包括食检任务。2、老口岸的进出境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已经在口岸卫生检疫机构的,应当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3、老口岸的进出境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工作在地方食检部门的,拟逐步调整解决。对此,于今年七月一日,我们与你办公室负责同志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上述三条意见是可行的。事后,我们进行了研究,关于老口岸食检由地方调整到卫检负责事宜,拟逐步落实,特此函告。 

                       

访客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邮箱:

内容:

如何买 | 如何卖 | 交易纠纷 | 常见问题 | 广告报价 | 代理合作 | 人才急聘 | 欢迎投稿 | 关于益农网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6 1Nong.Com 版权所有:北京益农新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10-62621093-601 传真:010-62621093-605
经营性ICP证书06029128号 京ICP备06029128号
通用网址:益农网 [直接在浏览器输入益农网即可进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