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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幼鱼捕捞有硬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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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日期:2006-7-20】【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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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网讯 福建省对海洋捕捞中幼鱼的捕捞量作出最新规定,即每一检查品种幼鱼总量不得超过同种渔获物的25%,检查的品种主要有大黄鱼、小黄鱼、鲳鱼、鲅鱼、二长棘鲷。这是记者昨日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的。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规定,全省伏季休渔结束后,将依据作业类型,分时段对捕捞渔获物实施幼鱼比例检查制度,并对渔获物实行幼鱼比例检查登记卡制度。拖网、帆张网和大围缯作业检查时间为:北纬26度30分以北我省海域为伏休结束之日(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北纬26度30分以南我省海域为伏休结束之日(8月1日)起至9月16日。定置网作业检查时间为:北茭以南我省海域为7月1日至8月15日;北茭以北我省海域为7月16日至8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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