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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楠溪江畔禁止养殖畜禽相关管理方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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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日期:2006-7-20】【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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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鸭牛羊不能肆意玷污楠溪江的美丽。记者昨天从永嘉县环保局了解到,该县将于明天起实施畜禽禁养区管理方案,楠溪江两岸100米或50米范围内为重点畜禽禁养区,禁止畜禽养殖。 为保护楠溪江生态环境,确保周边人民饮水安全,永嘉县结合当地实际,将楠溪江干流河段从沙头镇开始至九丈及两岸100米 内、楠溪上溯至巽宅和大楠溪上溯至岩坦干流河段及两岸50米内划定为重点畜禽禁养区,禁止畜禽养殖。同时,该县还把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列为一般禁养区,禁止在此区域内开办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禽类3万羽以上和牛100头以上,以及达到规定标准的其它类型畜禽养殖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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