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决定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资质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行为,促进屠宰行业技术进步。
资质等级认定是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 要求》(SB/T 10396—2005)行业标准,并按照规定程序对生猪定点屠串企业的基本资质、环境和建设,设施和设备,屠宰加工,屠宰检验、卫生控制、运输条件和产品,质量进行审查,确认其资质。
据了解,开展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尚属首次,目前先以北京、河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和四川等7省市作为试点省市,并逐步向全国推广。本次资质认定范围为试点省市内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批准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如果一个企业有多个分厂,应按照各厂的实际情况分别认定等级。同时,按照属地臂理的原则,一个企业在不同地区设立分厂,分厂应向所在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等,级认定。
该试点工作由商务部统一组织进行,并负贵试点省巾叫星级以上企业的资质等级认定;试点省市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贵本地区三星级以下企业的资质等级认定。同时分别成立商务部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专家委员会和省级生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专家委员会,并分别成立资质等级认定审查组,具体负责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