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农网首页 · 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交易平台 建站服务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益农论坛 人物专访 农业资讯 旅游资讯 专题报道 政策法规 科技前沿
农业新闻 近期热点 新农村 食品安全 分析预测 法制时空 分站加盟 实用技术 积分广场 热门店铺 信息分类
益农分站

河南站

 
您现在的位置: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 正文
本站搜索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

2006-7-20 摘自:益农网   [字号: ]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工作,促进优良畜禽品种选育与推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畜禽新品种是指通过人工选育,主要遗传性状具备一致性和稳定性,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畜禽群体;配套系是指利用不同品种或种群之间杂种优势,用于生产商品群体的品种或种群的特定组合;畜禽遗传资源是指未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通过调查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

  第三条 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畜禽遗传资源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并由农业部公告。

  第四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工作。

  农业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负责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全国畜牧总站。

  第五条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并设立牛、羊、家禽、猪、蜜蜂和其他动物等专业委员会,负责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的初审工作。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申请审定和鉴定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畜禽遗传资源,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一)主要特征一致、特性明显,遗传性稳定;

  (二)与其他品种、配套系、畜禽遗传资源有明显区别;

  (三)具有适当的名称。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技术规范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 申请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的,由该品种或配套系的培育单位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省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

  申请畜禽遗传资源鉴定的,由该资源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提出。

  在中国没有经常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育种科研、生产、经营单位代理。

  第八条 申请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申请表;

  (二)育种技术工作报告;

  (三)新品种、配套系标准;

  (四)具有法定资质的畜禽质量检验机构最近两年内出具的检测结果;

  (五)中试报告或者试验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声像、画册资料及必要的实物。

  第九条 申请畜禽遗传资源鉴定的,应当向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畜禽遗传资源鉴定申请表;

  (二)遗传资源介绍;

  (三)遗传资源标准;

  (四)声像、画册资料及必要的实物。

  第十条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章 审定、鉴定与公告

  第十一条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业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专家不少于5人。

  第十二条 初审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

  (一)书面审查;

  (二)现场考察、测试或者演示;

  (三)答辩;

  (四)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 初审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通过,不同意见应当载明。

  第十四条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对初审结论进行讨论和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

  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数超过到会委员半数的,通过审定或者鉴定。

  第十五条 通过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或者畜禽遗传资源,由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在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颁发证书并报农业部公告。

  第十六条 未通过审定或鉴定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审。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应当在6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四章 中间试验

  第十七条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申请审定前,培育者可以进行中间试验,对品种、配套系的生产性能、适应性、抗逆性等进行验证。

  第十八条 中间试验应当经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培育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品种、配套系暂定名;

  (二)新品种、配套系特征、特性;

  (三)拟进行中间试验的地点、期限和规模等。

  第十九条]省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明确中间试验的地点、期限、规模及培育者应承担的责任;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培育者不得改变中间试验的地点、期限和规模。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中间试验结束后,培育者应当向批准机关提交书面报告。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审定或者鉴定。已通过审定或者鉴定的,收回并注销证书,申请人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审定或者鉴定。

  第二十一条 已审定通过的新品种、配套系在生产推广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缺陷的,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论证,由农业部作出停止生产、推广的决定,并予以公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收回证书。

  第二十二条 审定或者鉴定专家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秘密,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审定或者鉴定所需的试验、检测等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转基因畜禽品种的培育、试验、审定,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省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通过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需要跨省推广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审定。

访客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邮箱:

内容:


   相关信息

土地调查条例

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 干 问 题 的 意 见

粮食局就《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答问

三部门要求优先安排运输大包型棉花

中国明年将严查非食用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土地供应绝不是有求必应

发展改革委:完善涉农收费公示防农民负担反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7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738号

  热卖商品

东北特产-高钙黄瓜籽粉

美国干果-长寿果(碧根果)

新疆特产-伊犁风干牛肉

内蒙古特产-奶皮子100克左右

[四川特产]棒棒娃手撕牛肉五香、麻辣98g

河南特产开封花生糕(四种口味可选)

美国干果-开心果

新疆特产-葡萄凰桑椹干

浙江特产正宗临安手剥山核桃促销-35元/500G

四川特产-合川桃片

湖南名特产-唐人神琵琶酱板鸭

新疆特产-葡萄凰杏脯
   论坛热贴

· Re:性与单身女郎 下载地址 迅雷下载...

· 养殖牛羊奔小康...

· Re:波尔山羊西门塔尔牛肉牛肉羊立木赞牛牛羊养殖基地...

· 常年供应肉牛肉羊13583736428...

· 肉牛肉羊,种牛种羊养殖基地...

· 常年大量波尔山羊/小尾寒羊/奶山羊...

· 山东鲁嘉牧业常年大量供应肉牛肉羊...

· 肉牛肉羊,种牛种羊养殖基地...

· 常年供应西门塔尔牛,利木赞牛,三元杂交...

· 飘逸在音乐里的忧伤精灵————龙梅子 ...

· 山东嘉祥牛羊养殖基地供波尔山羊西门塔尔牛肉牛肉羊立木赞牛...

 

关于我们 诚聘英才 网站建设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帮助

©Copyright 2006 1Nong.Com 版权所有:北京益农新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10-62621093 业务咨询:13391675978
经营性ICP证书06029128号
京ICP证060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