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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日期:2006-8-1】【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1.概述:以食用为目的饲养的鸡通常称之为肉鸡。目前我国的肉鸡品种主要是从美国引进的“AA鸡”(ARBORA CRESFARM.INC),约占存栏量的80%以上,其次分别为艾维因(AVIANFARMS)、考伯(COBB)和哈巴德(HUBBARDHU)等。我国肉鸡的饲养、宰杀加工起步于70年代,随后不断发展壮大。到目前为止在全国范围内已形成一批“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肉鸡饲养、宰杀加工企业,鸡肉产量已列各鸡肉产出国首位。据有关统计资料介绍,全球鸡肉产量为5700万吨,我国的产量即达1100万吨,约占全球总量的1/5。由于鸡肉细嫩坚实,脂肪含量低,深受国内外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2.主要产地:我国出口鸡肉产地主要分布在山东、上海、辽宁、吉林、天津、黑龙江、河北等省市。其中山东为最大产地之一,约占全国年出口鸡肉总量的1/2。 
    3.输往国家及地区:鸡肉的主要出口国是中国、泰国、巴西、美国、法国;主要进口国是日本、欧共体、南非、新加坡、瑞士、韩国、中东和东欧部分国家以及香港地区等。其中日本是我国鸡肉出口的主要市场,约占全国出口总量的2/3以上。 
    4.养殖与加工:鸡肉的安全卫生质量与肉鸡的养殖过程有着密切关系。疫情控制、兽药使用管理及饲料等均为各鸡肉进口国官方所关注,为此我国的肉鸡养殖加工企业一般采用“五统一(即:“统一供雏、统一供料、统一供药、统一防疫、统一宰杀加工。)”的管理模式,以屠宰厂为龙头并辅有种鸡场、饲料场与商品鸡场的一体化生产体系。肉鸡宰杀加工卫生必须符合《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卫生规范》的有关要求,不得有交叉污染或可能构成微生物污染的环节。 
    宰杀加工工艺流程 
    麻电→放血→烫毛→打毛→去头、断跗→掏脏→预冷→分割→包装→冻结→冷藏→废弃物处理 
    ↑胴体检验↑质量检验 
    5.品种规格:目前出口鸡肉品种主要有冻鸡肉、冰鲜鸡肉、滚糅鸡肉、鸡肉制品等。规格随市场的需求不断变化,按不同的分割加工方式,出口鸡肉及其制品现在已有一百多个出口规格。 
    (1)净膛鸡(WHOLECHICKENGRILLER):去毛、去头、爪、肝、肫、颈椎,聚乙烯袋装,目前该规格出口很少。 
    (2)半净膛鸡(WHOLECHICKEN):去毛、去头、爪,洗净颈、心肝、肫,装入小聚乙烯袋,后置入体腔内。该规格目前出口很少。 
    (3)去骨整鸡(WHOLEDEDE BONECHI CKEN):去毛、去头、爪、颈、内脏、骨。 
    (4)分割鸡肉(BROILERP ARTS),目前出口量最大,以冷冻或冰鲜二种形式。 
    a:鸡翅(BROILERWING):有全翅或全翅分割成翅根、翅中、翅尖或翅中去骨塞入肉馅等。 
    b:鸡胸肉(BROILERBREAST):有带骨鸡胸肉,去骨去皮蝴蝶胸,去骨带皮胸,带皮或不带皮胸肉切块,带筋头或不带筋头的小胸肉。 
    c:鸡腿肉(BROILERLEG):有带骨带皮腿肉,去骨带皮或不带皮腿肉,以及分级腿肉切块,以鸡腿肉的规格最多。 
    d:鸡副产品,如鸡爪、鸡肝、肫、尾等。 
    (5)鸡肉制品(CHICKENPRODUCTS): 
    a:滚糅鸡肉:将分割的鸡肉放入调料中,置入特定器具中一定时间。 
    b:鸡肉串:将分割的鸡腿肉切块、鸡胸肉切块、鸡尾、鸡肝或鸡肫等穿串,直接冷冻或炭烤后冷冻包装。 
    c:面包鸡肉:将鸡肉块加入一定调料,再蘸上面包粉直接冷冻或油炸后冷冻包装。 
    d:鸡肉灌肠。 
    6.卫生检疫:对出口鸡肉加工厂库按《出口食品厂、库卫生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并按农业部、卫生部、外贸部、商品部制定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和SN/T0419—95《出口肉鸡检验规程》进行日常兽医卫生检验与检疫。对进口国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按进口国家要求进行农兽药残、微生物、激素等项目的检则。 
    进口鸡肉须符合GB2710—96《冻鸡肉卫生标准》、GB2710—96《冻鸡肉卫生标准》及《出口畜禽肉及其制品加工厂卫生规范》。

                                     中国农业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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