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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发布新饲料管理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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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日期:2006-8-1】【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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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部以37号部长令发布施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分17条。该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尚未批准使用的新研制开发的饲料,包括创新型饲料和移植型饲料。创新型饲料是指在我国境内研究、创制的单一饲料。移植型饲料是指已在我国境内其它行业使用,首次应用于饲料产品中的单一饲料、该办法所称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我国境内研究、创制的未经农业部审定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管理办法》指出: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研究创制新产品应遵循安全、有效、不污染环境的原则。研制者、生产者在新产品投入生产前,必须向农业部提出新产品审定申请。对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产品实行试产期保护制度。在试产期内,生产者和研制者应当继续进行区域试验,检验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效果、安全性和稳定性。在试产期内,不得重复转让技术。对违反规定的,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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