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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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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日期:2006-8-1】【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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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对无公害农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选择原则、农药施用准则、月巴料施用准则、加工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品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作了规定。 1.无公害农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选择 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必须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农业生产区域。 (1)产地区域内及上风向、灌溉水源上游没有对产地环境构成威胁的污染源,包括工业"三废"、农业废弃物、医院污水及废弃物、城市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污染源。 (2)产地必须避开公路主干线(100米外)。 (3)土壤重金属背景值高的地区,与土壤、水源有关的地方病高发地区,不能作为无公害农产晶(或产品原料)的产地。 (4)产地环境大气、土壤与水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Db37/274.1-2000)的要求。 2、农药施用原则 无公害农产品(或产品原料)生产过程中对病虫草害等有害生物进行防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严格控制施用化学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 (1)提倡施用生物农药进行防治。 (2)推广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3)施用的农药必须符合国家的"三证" (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执行标准号)的要求。 (4)农药的施用(用药时间、施用方法、安全施用间隔期等)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农药安全施用标准》和《农药合理施用准则》。 (5)禁止施用国家规定禁止施用的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的农药。 (6)防止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区域以外的农田施用上述禁用农药产生的交叉污染。 3.肥料施用原则 无公害农产品(或产品原料)的生产要按照配方施肥技术,以施用有机肥为主,以保持或增加肥力及土壤中的生物活性物质。所有肥料尤其是富含氮的肥料,应不对环境和作物品质(营养、味道、植物抗性等)产生不良后果。无公害农产品允许施用的肥料种类。 另外,无公害农产晶储藏、加工和运输所用的场地、设备必须具备安全、卫生、无污染的条件,在加工的过程中不准使用国家禁用的防腐剂、食品添加剂和人工色素等,同时无公害农产品的包装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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