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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狂犬病活疫苗质量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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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日期:2006-8-3】【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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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系用伪狂犬病弱毒株接种鸡胚成纤维细胞培养,收获细胞培养物,加适当稳定剂,经冷冻真空干燥制成,用于预防猪、牛及绵羊伪狂犬病。 物理性状:本品为微黄色海绵状疏松团块。加PBS液后迅速溶解呈均匀的混悬液。 无菌检验:按92版兽用生物制品规程附录2页进行,应无菌生长。 支原体检验:按92版兽用生物制品规程附录4页进行,应无支原体生长。 外源病毒检验:按92版兽用生物制品规程附录6页第2.2进行,应符合规定。 病毒含量测定:每批疫苗任抽样1瓶,按瓶签注明头份稀释测毒价,每头份不低于5000个TCID50(半数细胞感染量)。 安全检验:每批疫苗任抽样1瓶,按瓶签注明头份稀释,肌肉接种6~18月龄无伪狂犬病毒中和抗体的绵羊2头,每头5ml(含10头剂),观察14天,应无临床反应。 效力检验:每批疫苗任抽样1瓶,按瓶签注明头份稀释成每毫升含1/50头剂,肌肉接种6~18月龄绵羊4头,每头1ml,14天后连同条个相同的无伪狂犬病毒中和抗体对照羊3头,每头肌肉注射强毒1ml(含1000LD50)观察14天,免疫羊应4/4保护,对照羊至少2/3发病死亡,为合格。 剩余水分测定:按92版兽用生物制品规程附录12页进行,应符合规定。 真空度测定:按92版兽用生物制品规程附录13页进行,应符合规定。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牛和绵羊伪狂犬病。注苗后第6天产生免力,免疫期为1年。 作法与用量:按瓶签注明的头剂,用PBS稀释,每一头剂为1ml,肌肉注射。 猪:妊娠母猪及成年猪注2头剂。 3月龄以上仔猪及架子猪注1头剂。 乳猪:每一次注1/2头剂,断乳后再注1头剂。 牛:1岁以上牛,3头剂。 5~12月龄牛,2头剂。 2~4月龄犊牛第1次1头剂,断乳后再注2头剂。 绵羊4月龄以上者:1头剂。 注意事项: 1.本疫功用于疫区及受到疫病威胁的地区。在疫区点内,除已发病的家畜外,对无临床表现的家畜亦可进行紧急预防注射。 2.妊娠母猪于分娩前3~4周注苗为宜。其所生仔猪的母原抗体可持续3~4周,此后的乳猪或断乳猪仍需注射疫苗;未用本疫苗免疫的母猪,其所生仔猪,可在生后1周内注苗,并在断乳后再注苗1次。 3.稀释后的疫苗须当日用完。 贮藏:在-20℃以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在2~8℃,为9个月;在10~30℃阴暗处,应不超过1个月。 规格:70头份/瓶。 中国农业网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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