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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出口蔬菜标准问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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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日期:2006-8-3】【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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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全国第一个规范出口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的地方标准《出口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规范》,并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从农药的购买、农药的领用和发放、农药的合理使用、农药残留的监控、蔬菜农药残留的达标以及有关农药残留的信息收集等方面,对出口蔬菜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储存、报检单位及其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该标准要求出口蔬菜加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和检测体系,必须建立蔬菜农药残留监控体系且具有蔬菜农药残留监控方案,对自有基地的农药使用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在收购非自有基地的出口蔬菜时,必须从登记备案的蔬菜基地收购,并向供货人索取未使用禁用和违规使用限用农药的证明。否则,检验检疫部门将不受理该企业产品的报检和检验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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