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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类制品卫淀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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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日期:2006-8-3】【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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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豆类、薯类等粮食淀粉为原料制成的凉粉、粉皮等蒸煮制品及粉丝、粉崐条、淀粉等制品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豆类、薯类等粮食淀粉为原料制成的凉粉、粉皮等蒸煮制品及粉丝、粉崐条、淀粉等制品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 2713 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 3 感官检查 具有本品应有体态和色泽,不酸,不粘,无杂质,无异味,无霉变。应符合GB 2713的规定。 4 理化检验 4.1 水分 按GB 5009.3中直接干燥法操作。 4.2 砷 按GB/T 5009.11操作。 4.3 铅 按GB/T 5009.12操作。 4.4 防腐剂 按GB/T 5009.29操作。 4.5 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5009.22操作。 4.6 淀粉酸度 4.6.1 原理 淀粉酸度以 10 g&127;样品消耗氢氧化钠溶液(0.1000mol/L)的体积(mL)表示。 4.6.2 试剂 4.6.2.1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4.6.2.2 酚酞指示液:称取 0.5 g 酚酞溶解在乙醇(95%)中并至 50 mL。 4,6,3 分析步骤 称取 5.0 g 经研磨均匀的样品,置于 250 mL 锥形瓶中。加30~40 mL 水,摇匀,使崐成糊状,加5滴酚酞指示液,用4.6.2.1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初现粉红色,0.5 min 崐不褪色即为终点。 4.6.4 计算 X=V×2×cNaOH0.1000 式中:X—样品酸度,°T; V—样品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mL; c(NaOH)—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浓度,mol/L; 0.1000—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1000mol/L]的浓度,mol/L。 4.6.5 允许差 相对相差≤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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