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消费指南 >> 行业标准 >> |
| ||
| 无公害食品 柿 | |||
|
| |||
【浏览次数:】【日期:2006-8-3】【作者:不祥】【转载自:益农网】 | |||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38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46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SN 0334 出口水果和蔬菜中22种有机磷农药多残留量检验方法 3、要求 3.1 感官指标 3.1.1 充分发育,具有品种固有的形状和色泽。 3.1.2 果面洁净,无机械伤、病虫果、日灼和霉烂,无不正常外来水分和异味,允许品种特有的裂纹、锈斑和果肉褐斑。 3.1.3 果梗完整或统一剪除,果蒂和宿存萼片完整。 3.2 安全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无公害食品柿的安全指标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1 铅 (以Pb计) ≤0.2 2 镉 (以Cd计) ≤0.03 3 乐果(dimethoate) ≤1.0 4 敌敌畏(dichlorvos) ≤0.2 5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0.1 6 氢戊菊酯 (fenvalerate) ≤0.2 7 多菌灵(carbendazim) ≤0.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 4、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从每件(如箱、盘)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20个果,除异味用嗅的方法检测外,其余项目用目测法进行检测。病虫害症状不明显而有怀疑者,应剖开检测。 每件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有缺陷的果实做记录,每件样品的不合格率以ω计,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ω = n/N ×100 ………………………………………(1) 式中: n—不合格果实数; 20—抽检果实总数。 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4.2 安全指标 4.2.1 铅 按 GB/T 5009.12 规定执行。 4.2.2 镉 按 GB/T 5009.15 规定执行。 4.2.3 乐果和敌敌畏 按 SN 0334 规定执行。 4.2.4 溴氰菊酯和氰戊菊酯 按 GB/T 5009.146 规定执行。 4.2.5 多菌灵 按 GB/T 5009.38 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5.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b)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5.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和标识。 5.2 组批 田间,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栽培管理方式、同期采收的柿为一个组批;市场,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的柿为一个组批。 5.3 抽样方法 按 GB/T 8855 规定执行。每一个检验批次为一个抽样批次。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应在全批货物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的检验结果适用于整个抽样批次。 5.4 判定规则 5.4.1 每批受检样品的感官指标平均不合格率不应超过5%,其中任一单件(如箱、盘)样品的不合格率不应超过10%。 5.4.2 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标识 产品应由明确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品种名称、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者及详细地址、产地、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要求字迹清晰、完整、准确。 | |||
|
访客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