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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今日起正式实施。10月31日从湖北省农业厅传出消息,湖北省也将采取相应举施,加强农产品监管。
这些举措包括: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城市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对农田土壤、水质和空气的污染,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划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适宜生产区和限制生产区。
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标志产品和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产品,可免检进入销售市场。非认证产品,凡在生产基地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上市,凡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