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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等六项禁止措施在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日前实施,该法的实施将从源头规范农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进一步干净百姓的“菜篮子”。记者从天津塘沽区有关部门获悉,一项旨在全面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通知目前已下发到三个有关街镇,有关人士同时透露,塘沽区农产品市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正在筹建中。
据了解,通知要求,塘沽区目前有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行为的北塘街、胡家园街和新城镇,要依照安全法相关条款标准对生产和销售环节逐一进行检查,尤其重点对有可能导致农产品残留污染的化肥、农药予以严格把关,以确保百姓买到干净安全的农产品。有关方面表示,尽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到位还需要一个过程,但该法的出台从制度上规范了农产品生产单位和家庭的生产和经营行为,对市场农产品整体质量得到改善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该法所明确的标准强制实施和责任追究制度,也使一直处于薄弱状态的执法监管有了法律保障。对下一步如何确定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有关人士表示,农委方面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就成立塘沽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计划展开筹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