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农业新闻 >> 关于三农 >> |
| ||
| 本溪检察机关多种举措服务新农村建设 | |||
|
| |||
【浏览次数:】【日期:2008-1-13】【作者:不祥】【转载自:北国网】 | |||
|
辽宁日报消息 立足检察职能,本溪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密切联系本地实际,采取多项举措,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一年来,本溪检察机关始终坚持 “严打”方针不动摇,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稳、准、狠地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案件,着力打造 “平安乡村”。 为净化政务环境,逐步形成 “廉洁乡村”,本溪检察机关反贪局的干警一方面主动深入农村,调查了解农民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从中发现、梳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另一方面依法严查快办这类职务犯罪案件,确保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不单纯地就案办案,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认真分析总结案件的发案原因,及时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 针对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逐渐呈现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调处疑难化等特点,本溪检察机关把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发现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并运用轻缓的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挽救为主,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打造 “和谐乡村”。 此外,本溪检察机关还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方法,全力建设“文明乡村”;开展普法宣传,细化预防机制,着力营造“法治乡村”;扩展服务意识,开展扶贫帮困,倾心打造“富裕乡村”。 (王晓苏 李 明 ) | |||
|
访客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