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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0 摘自:http://www.1Nong.com [字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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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浙江6月18日讯 6月17日至18日,由求是《小康》杂志社、中共浙江省嵊州市委、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中国“村治模式”论坛在浙江嵊州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村工作相关党政领导、专家、学者等方面人士与浙江嵊州各界代表共千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会议。 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李炳坤、求是杂志社原社长高明光、原农业部总经济师姜永涛、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王文德、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等10多位人士在会上作了重点发言,特别就嵊州八郑村的模式展开热烈的讨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既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小康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今年2月14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继续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农村村务管理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目前,在我国农村还存在一些束缚农民积极性的体制弊端,特别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权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改革、深化、加强,需要新途径、新方法。中央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充分发挥村务管理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深化村务管理,是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他们参加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途径。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关键是要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既要保障他们的物质利益,又要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 中共浙江省嵊州市委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从实际出发,正确把握农村现状与发展趋势。嵊州市委书记陈月亮在对记者说:“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抓龙头和关键,注意发现和扶持基层农民群众的创新典型,挖掘和推广他们的经验,特别是他们开展的‘创新村治模式、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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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联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949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722号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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